南陽報業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 李葭 通訊員 郭亞海 王崇)日前,鎮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將剩余的11.6萬元執行款親手交到申請人李某的妻子手中。這是該院執行局在開展涉農民工案件執行中取得的又一項重大戰果。
李某經人介紹來到朱某的建筑工地上干活,朱某每日支付李某120元工資。2014年4月22日上午,李某正在工地干活時,不慎從5樓電梯間墜落,后被送入鎮平縣人民醫院搶救。因傷勢嚴重,李某當天又被送入南陽市骨科醫院治療。隨后,雙方因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李某將朱某起訴至鎮平縣人民法院。經過鎮平縣人民法院一審和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最終判決朱某賠償李某相關損失共計162303.96元。
判決生效后,朱某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判決。經李某申請,案件優先進入執行程序,但在法院執行局多次協調下,朱某仍不履行義務。隨后鎮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將被執行人朱某納入失信人名單,并查封朱某名下一套房產。迫于壓力,朱某于日前主動到法院履行了賠償義務。
年關將至,鎮平縣人民法院把涉農民工案件作為重中之重。快立、快審、快執,開通綠色通道,為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駕護航,希望廣大農民工都能回家過個好年。(南都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