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王丙雙)8月15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全國教育系統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日前發布。
規劃要求,今后,要在中小學開設道德與法治課;在中、高考中適當增加法治知識內容;不斷改進教學評價方式,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治素養和法治實踐納入學生考核評價中;通過專題培訓、報告會、研討會、參觀考察等多種方式,確保每位中小學教師每年接受一定課時的法治教育培訓;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中小學要配備1-2名專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課教師,不具備條件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可以組織多校聯合聘用法治教育課專任教師。另外,加強對留守兒童、隨遷子女、不良行為青少年等群體的法治教育和服務支持,更好地維護青少年學生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發生。
按照規劃,到2020年,將在各地統籌建設60所左右的國家級實踐基地,各地爭取在中等以上城市建立至少1所符合標準的省級實踐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