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教育網訊(記者王丙雙)如何全面落實學前教育資助政策?如何保障適齡貧困幼兒接受教育的權利?近日,南陽市教育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南陽市學前教育資助政策工作實施方案》,提出要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齡前兒童接受學前教育。
資助范圍為全市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備案的普惠性幼兒園,包括公辦性質的幼兒園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包括托兒所、親子園等早期教育機構)。資助標準按照在園時間每生每天2元(一年按200天計算)的標準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進行資助,平均資助標準為不低于400元/生·年。困難兒童享受學前教育資助不得超過3年。資助對象是經市、縣(市、區)民政部門確認享受農村低保或城鎮居民低保家庭的幼兒、孤兒或殘疾幼兒。
據了解,學前教育資助實行屬地管理,所需資金由當地財政部門和幼兒園負擔。對市直幼兒園,所需資助資金由市財政部門負擔。縣(市、區)幼兒園,資助資金比例由當地財政部門與教育部門確定,從事業收入中提取資助經費。幼兒園要從事業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資金,用于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同時,鼓勵社會捐資助學,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捐資,幫助低保家庭兒童、孤殘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