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溫憲)記者昨日從市物價辦獲悉,從2015年春季學期開始,我省普通高中學費標準由各省轄市及直管縣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制定或調整普通高中學費標準涉及千家萬戶,關系民生問題,為此,我市物價、財政、教育部門在省政府的政策指導下,按照各自職責抓緊工作。因為時間緊,任務重,近期仍在做生均培養成本測算工作。
但目前,我市公辦普通高中正值錄取報到階段。為不影響我市普通高中正常開學,借鑒周邊地市的做法,結合我市實際,南陽城區2015年秋期公辦普通高中新生學費標準暫按每生每期1000元執行,待新標準出臺后半月之內按新標準辦理多退少補手續。住宿費仍按原來物價部門制定標準執行。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