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報業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 徐晴 特約記者 王丙雙 張同華)近日,市教育局出臺《關于加強局直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局直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師德師風建設工作作出要求。
《通知》要求,教師不得利用雙休日、節假日及寒暑假在本人住房、租借房屋或學生家里等場所進行托管、有償輔導;不得以個人或與他人合伙的名義租用場地進行教學活動并收取錢物;不得利用學校設施設備為本校學生或其他學生提供有償輔導活動并收取錢物。如發現違規教師,將沒收其所有違規所得,停發半年績效工資,一年內不得評先表優、晉級,并給予警告處理;發現兩例以上(含兩例)者,將沒收其所有違規所得,停發一年績效工資,三年內不得評先表優、晉級,并視具體情節分別給予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南都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