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報業傳媒集團(特約記者 王丙雙 張同華)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維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良好形象,近日,市教育局出臺《關于加強局直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局直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師德師風建設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通知》明確指出,以治理有償補課為切入點,重點解決教師隊伍中存在的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徹底剎住有償輔導、亂辦班、亂補課的歪風,堅決反對教師譏諷、歧視、侮辱學生,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堅決反對向學生索要或接受學生、家長財物等以教謀私的行為;堅決反對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違背學術規范,侵占他人勞動成果的不端行為;堅持反對在招生、考試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嚴厲懲處敗壞教師聲譽的失德行為。確保局直教育系統風清氣正,為全市教育事業的科學發展做表率、當先鋒。
《通知》要求,要強化師德建設責任。市教育局與各局直學校簽訂《局直中小學校治理有償輔導學校責任書》,局直學校組織本校教師、本校學生家長簽訂《局直中小學校治理有償輔導教師責任書》《局直中小學校治理有償輔導教師承諾書》《局直中小學校治理有償輔導家長承諾書》。多渠道、分層次開展各種形式的師德教育。充分利用校本研修、采取學時分散的形式進行師德集中教育,讓師德教育經常化。各局直學校要通過多種途徑主動向社會征集師德師風建設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學校要設置師德師風建設意見箱,設立師德師風熱線,接受社會、家長及學生的師德監督。充分挖掘本校師德優秀的典型教師。通過師德演講、師德表彰等,廣泛宣傳模范教師的先進事跡,展現當代教師的精神風貌,進一步倡導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風尚。
《通知》強調,局屬學校及本校教師不得以任何借口在雙休日、節假日、寒暑假及其他課余時間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或補課。教師不得利用雙休日、節假日及寒暑假在本人住房、租借房屋或學生家里等場所進行托管、有償輔導;不得以個人或與他人合伙的名義租用場地進行教學活動并收取錢物;不得利用學校設施、設備為本校學生或其他學生提供有償輔導活動并收取錢物;不得擅自在校外社會力量辦學機構中兼職并獲取報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暗示、誘導、動員或強制學生參加本人或他人的補習班或其他形式的輔導活動;教師須教育學生不參加社會上的有償輔導活動,不參與動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面向在校學生開辦的各類補習班或無證(未經審批)的校外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舉行的教學、輔導活動。違反上述規定的在職教師,發現一例者,沒收所有違規所得,停發半年績效工資,一年內不得評先表優、晉級,并給予警告處理;發現兩例以上(含兩例)者,沒收所有違規所得,停發一年績效工資,三年內不得評先表優、晉級,并視具體情節分別給予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來源:南陽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