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 勇 通訊員段金亮 楊虎城)王某長期拖欠他人工資,并揚言“欠錢無罪”,可是當鄧州市法院將其依法拘留并罰款后,他立刻就慌了。昨天,記者獲悉,王某將拖欠他人的18000元工資主動交到了法院。
鄧州市農民楊某自2011年開始受雇于王某,開一輛大型貨車,但王某經常拖欠工資不給。至2013年2月,王某已拖欠工錢18000元,后經楊某多次催要,王某均以無錢為由推托。無奈,楊某訴至法院。2014年3月,此案進入執行程序后,鄧州市法院依法向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傳票和發出報告財產令,但王某既不按期履行付款義務,又對法院的報告財產令置之不理,并揚言“欠錢無罪,你們不敢拘留我”等言行抗拒執行。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鄧州市法院對王某依法拘留15天,罰款3000元。王某看法院動真格的,當場向執行人員承認錯誤,并對自己的言行后悔莫及,表示愿意立即履行付款義務,遂讓其家人將所欠楊某的18000元工錢交到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