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朝榮 通訊員 邢燕)7月26日,一市民因想受到法律制裁放火燒車,后被警方抓獲,完成了他的“心愿”。
當日15時30分,市特警和武警巡邏隊巡邏至人民路商場附近時,聽到對講機中有人報警稱,張衡路與工農路交叉口西側一車輛起火,遂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后發現,火情已被控制,一名騎自行車的男子由東向西行駛,便讓其停下詢問情況。讓人想不到的是,該男子稱,放火燒車的人就是他。隨即,該男子被特警控制并移交仲景派出所。
經審訊,該男子為劉某,聲稱自己為了坐牢不僅放火燒車,還燒了市內某小竹林,因火勢不大被群眾撲滅。目前,劉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