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記者 李思陽 通訊員 馬志全 張宇)公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兒媳婦幫助管理,投資生意難見效益,資金鏈斷裂后關門停業。日前,西峽縣人民檢察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對李某、王某審查起訴。
現年50歲的李某于2009年任西峽縣冕昊種植專業合作社法人代表。2010年至2015年,李某在未取得相關許可證的情況下,以西峽縣冕昊種植專業合作社、西峽縣農村資金互助聯合社的名義,通過廣告宣傳、承諾還本付息的方式,非法向社會公眾汪某等1000余人吸收資金,用于投資獼猴桃基地、礦山、購車等。李某的兒媳婦王某受李某指派,分管合作社的財務工作,負責吸收資金的收支、賬目核對及工資發放。由于李某投資的主要項目短時間內很難見到大的收益,吸收的資金又需要支付高息,隨著儲戶資金的不斷回收,他挖東墻補西墻。資金鏈斷裂后,該合作社關門停業。
2015年2月3日,受害群眾陸續到公安機關報案,外逃的李某、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檢察機關聞訊后提前介入此案。經過司法會計鑒定,截至案發,西峽縣冕昊種植專業合作社共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達2.2億余元,退還部分社會公眾存款并支付利息后,還欠存款本金達0.83億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