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黨華 通訊員 段文聰 蔡慶娜
“今年以來,南召縣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結合縣域實際,在嚴厲打擊生態環境犯罪的同時,探索建立生態環境復原機制,其做法受到了高檢院檢察長曹建明、省檢察院檢察長蔡寧的充分肯定。”7月1日,省人大代表、河南五朵山實業集團董事長王亞洲讀到南召縣檢察院推送的微信后,隨即點贊,并在回復中對該院加強“兩法”銜接,開展生態環境執法監督,約束行政權力任性的做法表示滿意。
在縣委、縣政府的支持下,2014年4月,南召縣檢察院創立了“黨委領導、檢察監督、部門司職”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簡稱“兩法”銜接)工作模式,使“兩法”銜接工作正式納入政府目標考核。為了更好地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南召縣檢察院與縣委政法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南召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信息共享平臺運行管理暫行辦法》,形成以縣檢察院為網絡中心,各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執法信息資源共享互通的專用保密網絡平臺。2015年5月,“兩法”銜接信息平臺在全縣40家成員單位順利開通,為案件信息及時移送、快速流轉掃清了障礙。
干警尹長曉是南召縣檢察院“兩法”銜接辦公室內勤,她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登錄全縣“兩法”銜接信息平臺,巡查各成員單位信息平臺運行及信息報送情況,篩選各類執法辦案線索。鼠標輕輕一點,執法機構職能、行政法規、行政處罰個案類案、移送案件查詢等,全部可以在電腦屏幕上顯示。
為了讓群眾看到實實在在的法律監督效果,南召縣檢察院對“兩法”銜接信息庫進行深入分析研究,有重點地選取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和食品安全兩個領域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監督。特別是該院推行的生態環境復原機制能夠有效促使違法犯罪行為人積極落實生態環境復原,實現懲罰犯罪與保護環境“共贏”。
2014年12月,張某、高某私自砍伐河道兩旁楊樹非法破壞環境一案進入檢察環節后,南召縣檢察院立即啟動生態環境復原機制,兩名犯罪嫌疑人家屬按照檢察機關的要求,與有關部門簽訂了《生態環境復原協議》,主動拆毀非法采砂設備,平整被挖河道,種植楊樹3000余棵,該院以此作為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得到法院采納。
南召縣是國家級貧困縣,山區面積占90%以上,森林覆蓋率達60%。一直以來,盜伐濫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礦等違法犯罪多發頻發,生態環境遭到不同程度破壞。為此,南召縣檢察院探索建立了以“調查評估”、“審查告知”、“督促履約”、“督查驗收”為主要內容的生態復原機制。通過加強同法院、公安、司法、林業、土地等部門的密切協作,在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刑事制裁時,以生態復原管護協議、植樹令、管護令、復原令等形式,要求違法犯罪行為人復原被破壞的生態環境。
去年11月,該院對李某非法占用林地案作出不起訴決定,督促林業主管部門啟動生態復原機制,責令當事人李某采用回填土方、補種樹木、修建蓄水池等方式恢復被毀林地。今年3月初,經督查組現場核查,李某已嚴格按照林業部門制定的《生態修復協議方案》補種苗木2000余株、修建蓄水池一個,15畝被毀林地得以恢復。
“縣檢察院生態環境復原機制的建立對生態大縣建設、全域景區化推進有巨大促進作用。”該縣縣委書記鄢國賓在該縣檢察院呈送的《關于建立生態環境復原機制的暫行規定》上這樣批示。縣委、縣政府聯合發文要求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各單位,認真學習、深入貫徹、嚴格執行生態環境復原工作機制。至目前,該縣15個鄉鎮已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側重點不同的實施方案,縣直各單位也突出各自職能,出臺了相關文件。
去年以來,該院持續開展保我青山專項活動、保護鴨河生態環境專項活動、服務生態建設專項活動,至目前,共監督國土、水利、環保等機關履行職責63件,督促關閉非法采礦點、非法采砂點等32個,恢復森林面積4000余畝,恢復礦區960余畝,對違法犯罪行為人從輕處罰79人,取得了初步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