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呂文杰)由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把院領導從行政事務中解脫出來,回歸到案件裁判者角色。社旗縣法院成立17個新型合議庭,目前運行效果良好。
2014年8月,社旗縣法院開始嘗試新的團隊辦案模式,推行新型合議庭制度改革,將院領導和綜合部門法官納入委員合議庭,成立了17個新型合議庭,其中5個委員合議庭,每個委員合議庭由3名審委會委員和部分法官組成。進一步明確了審判長與合議庭成員的辦案職責,切實解決了合議庭“合而不議”、“簡單附議”、“責任不明”等問題。
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胡玉國說,實行新型合議庭后,院領導直接辦案,減少了辦案的中間環節,減少推諉扯皮,一改過去院領導與審判業務不銜接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