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金璽 通訊員高書全 曲 濤)8月26日,唐河縣公安局的民警在抓住一名“小偷”后,僅僅是批評一番,就護送他回家了。這是為啥?原來“小偷”竟是離家出走的少年郎。
8月25日上午,有人報警稱自己在昝崗鄉一旅館內被盜走手機及300多元現金,一同不見的還有同屋的兩名少年。昝崗派出所民警徐飛經過走訪排查終于確定了兩個小孩的身份。兩名少年同為昝崗鄉趙崗村人。10歲的小圳(化名)在家挨打后就和13歲的小恒(化名)一塊悄悄跑了出來,現在小圳已回家,小恒還不知去向,家人正在焦急尋找。
經過一夜的查找,8月26日上午,民警終于發現小恒在祁儀鄉上網。徐飛得到信息后第一時間聯系孩子父母,終于在祁儀河邊找到離家出走的小恒。在派出所內,小恒承認了其盜竊手機及現金的事。因小恒是未成年人,法律規定免予刑事處罰,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后,專程送其和父母回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