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店家老板”本報記者 楊鈞博
2015年12月29日,記者從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了解到,去年我市工商部門共接到預付費相關投訴300多起,被投訴商家主要集中于餐飲業、美容美發業、洗浴休閑業、部分影樓和汽車銷售4S店。
火鍋店辦張卡,消費時被設限
去年年初,市民張先生在市內某時尚火鍋店辦理了一張充值卡,充值2000元送700元,后到此店購買其火鍋禮包時,商家限定不能使用充值卡。張先生隨后向12315投訴,轄區工商所接到投訴后立即到店核實相關情況。此火鍋店負責人稱,消費者辦理充值卡時贈送了700元,已優惠,且充值卡僅限店內餐飲消費。張先生說,辦理充值卡時,火鍋店并未以任何方式告知自己。工商所工作人員遂對火鍋店負責人講解相關法律規定,該火鍋店及時取消了限定。
酒店股權轉讓,充值卡被凍結
去年年初,崔先生在市內某假日酒店辦理了一張充值卡,充值50000元。至去年10月,該充值卡還有3萬多元余額,然而崔先生到該酒店消費時,卻被酒店員工告知該卡不能使用。崔先生多次與酒店交涉,要求恢復正常消費,未果,遂投訴至12315。轄區工商所接到投訴后,立即到該酒店核實相關情況。經了解,該假日酒店因公司股東股權轉讓,更換老板,對之前辦理的充值卡予以凍結,故造成該消費糾紛。轄區工商所工作人員經多方協調,在經辦人督促下,該假日酒店及時退回了崔先生的充值卡余款。
不說明有效期,一年后卡失效
2014年9月,市民岳先生在獨山大道與濱河路交叉口某洗浴店辦理了一張20000元的精英會所卡,并獲贈了一張浴資專用卡。去年9月,岳先生去該店消費,卻被告知浴資專用卡已到期。岳先生對此不滿,表示當時該店并未告知該卡的使用期限是一年。后經轄區工商所調解,店家同意將浴資專用卡延期3個月。
去年12月24日,張先生投訴稱,他在張衡路與仲景路交叉口某洗浴中心辦的儲值卡還剩2883元,現在換了新老板,致使原本可享受的搓背項目不能使用原卡消費。據了解,目前該投訴正在處理中。
已經交了訂金,提車時又加錢
去年11月14日,市民岳先生在仲景北路車管所南某4S店購車,交了20000元訂金和200元團購費,商家承諾月底提車。但到了約定日期,商家未能按時提車,并告知岳先生加錢才能提車。岳先生對此表示不滿,要求商家退還20200元的訂金和團購費。經轄區工商所調解,商家及時為消費者提供了所購車輛。
市民趙女士稱,之前她在信臣路某汽車4S店交了1000元訂金,當時商家承諾不買車可以退款。但是當趙女士提出不愿意在此店購車后,該店卻表示不予退款。隨后趙女士撥打12315投訴,經工商部門調解,目前商家已同意退款。
影樓關了門,卡內余額要不回
去年5月29日,李先生在車站路與七一路交叉口某國際兒童攝影會館辦理了一張金卡,充值3000元,當時只拍了一套照片,照片還沒取,商家便已停業。李先生對此不滿,要求找回照片并退回卡內余額。經執法人員調查了解,該店已轉讓,無法聯系到原負責人,李先生需另尋解決途徑。
洗車卡沒用完,洗車行注銷了
市民常先生稱,之前他在光武路與仲景路交叉口的一家洗車店辦了一張儲值卡,但卡內余額還剩300多元時,該洗車店換了店主,新的優惠政策致使卡上余額無法使用。常先生遂投訴至工商部門,經調查,被訴方已將該店注銷,無法處理。
美容還沒做完,找不到老板了
去年12月24日,王女士向12315投訴稱,她之前在建設東路某美容美發店辦理了一張2000元的儲值卡,該卡包含40次護理和10次美容套盒。然而,王女士只做了18次護理和3次美容套盒,便找不到老板了,致使剩余的服務無法繼續。
2014年12月,劉女士在車站南路與濱河路交叉口桂花城北門商鋪二樓圣山雪蓮美容店辦理了充值卡,卡內還剩800元時,商家準備轉讓。劉女士想退款,商家不同意。后經協調,該美容店按消費者要求退還了500元現金,但剩余的300元須用來購買店里產品。
工商部門:預付,三思而后行
在面對預付消費時,市民應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相關負責人給出了建議。首先,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商家發放預付費卡一定要到有關部門備案,因此,市民應盡可能選擇那些經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可以發放預付費卡的單位進行消費。其次,應對超長服務保持警惕,特別是標榜“終身”、“永久”或多年服務的商家,不可輕易相信,尤其是剛開業門店或無不動產或其他擔保的高額預付費服務,一旦企業倒閉或經營者逃逸,將使消費者蒙受損失。另外,要認真簽訂服務合同。按照公平原則,依法約定服務時間、項目、費用、條件、違約責任以及限制性條款等,并妥善保管交易憑證和合同文本,切忌不簽訂、不索要合同或不經審閱而盲目簽訂經營者提供的格式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