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河南省鎮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對以謾罵、纏鬧法院工作人員,擾亂法院辦公秩序的仝某采取強制措施,決定對其司法拘留15日。
仝某系被告人仝某全詐騙一案的被害人。該案移送至鎮平縣法院前,仝某與仝某全已經達成調解協議,仝某全分六年歸還全款37萬元,現已履行9萬元。2014年8月22日,被告人仝某全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10萬元。判決生效后,被害人仝某不服,多次向縣委、縣政府、縣法院纏訪、鬧訪。
2016年1月8日上午8時30分,仝某再次來到法院,要求法院給她一個說法,院領導及案件承辦人對其有關訴求進行了詳細的法律釋明,但仝某仍大聲吵鬧、謾罵,并從隨身攜帶的手提包中拿出一瓶農藥,宣稱如果法院不給她說法,她就喝農藥自殺。在司法警察迅速收繳了攜帶的農藥后,仝某仍大吵大鬧不止。
仝某的行為嚴重擾亂了法院辦公秩序,造成了惡劣的影響。故鎮平縣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對仝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趙曉霞、李世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