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素質提升能力 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1月11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薛長義向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作工作報告。報告回顧了2015年全市檢察機關積極適應經濟發展和法治建設新常態開展的各項工作,明確了2016年全市檢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方向。
關鍵詞:主動作為
【提要】積極適應經濟發展和法治建設新常態,堅守法治,忠誠履職,勇于創新,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
【解讀】主動融入大局,全力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持續發力,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聚焦生態熱點、難點問題,扎實開展“保護母親河”、打擊非法采礦、非法占地、亂砍濫伐等專項治理,共批準逮捕非法采礦(砂)、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犯罪47人,提起公訴191人;主動作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積極參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嚴厲打擊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共批準逮捕61人,查辦背后瀆職犯罪8人,涉及非法集資金額25.8億元;關注民生,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扎實推進 “一村四警”活動。
推進平安建設,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嚴打刑事犯罪保平安,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4517人,提起公訴8634人;注重寬嚴相濟促和諧,積極推行輕微刑事案件非羈押訴訟和刑事和解,對1774人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對446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對329起案件實行刑事和解;依法化解矛盾維穩定,積極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推動信訪問題在法治軌道內解決。
關鍵詞:強力反腐
【提要】重拳出擊,積極查辦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
【解讀】勇挑反腐重擔,加大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突出查案重點,保持反腐高壓態勢,共查辦貪污賄賂案件243件308人,查辦瀆職侵權案件86件123人;聚焦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查案活動,針對房地產領域的違法亂象,部署開展房地產市場違法行為專項查案活動,共查處該領域貪污賄賂犯罪46人,瀆職犯罪11人;堅持懲防并舉,深化職務犯罪預防,圍繞民生民利,在環境影響評價、棚戶區改造等領域開展預防調查47件,移交職務犯罪線索13件。
強化訴訟監督,確保法律統一正確實施。依法監督,努力維護司法公正,開展刑拘未報捕案件專項檢查和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執法活動專項監督,對385起公安機關變更強制措施后無結果案件,逐案監督重新進入訴訟程序;轉變觀念,積極應對訴訟改革,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認真落實非法證據排除等制度,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防冤假錯案;創新方式,探索推進行政執法監督,部署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活動,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行政執法人員和行政訴訟活動的監督。
關鍵詞:提升能力
【提要】切實規范司法行為,持續強化內部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升班子履職能力,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從嚴管理檢察隊伍。
【解讀】加強內外監督,不斷提升執法公信力。切實規范司法行為,在全市檢察機關開展為期一年的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活動,重點圍繞濫用強制措施、超期辦案等8個方面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治理;持續強化內部監督,健全案件管理機制,嚴格管理案件入口和出口,強化過程控制、實時監管和事后評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堅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向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請示報告,嚴格執行各項決策和決議。
堅持從嚴從實,全面加強檢察隊伍建設。強核心,提升班子履職能力,扎實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認真落實檢察長帶頭講黨課、專題研討、民主生活會等要求,全力整治領導干部在“不嚴不實”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素能,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將2015年作為教育培訓年,開辦每月大講堂,與鄭州大學法學院開展檢校共建活動,培訓干警2300余人次;轉作風,從嚴管理檢察隊伍,嚴格落實市委作風建設“四句話”要求,強化“兩個責任”落實。
關鍵詞:忠誠履職
【提要】以維護大局穩定、促進公平正義、保障群眾安居樂業為根本任務,以轉變方式、提升水平、改革創新為主線,以增強素質、提升能力為核心,忠實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為南陽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解讀】主動擔當使命,更加積極地服務發展。緊緊圍繞全市“四一二”工作大局,牢固樹立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服務的理念。
聚焦三項建設,更加全面地履行檢察職責。聚焦平安建設,突出打擊黑惡勢力、暴力恐怖、非法集資等犯罪;聚焦廉政建設,把預防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聚焦法治建設,加大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監督力度,促進依法行政。
加強監督管理,更加嚴格地抓好隊伍建設。深化“三嚴三實”教育活動成果,加強檢察人員理想信念、職業道德教育,增強秉公執法的定力。建立常態化教育培訓機制,持之以恒抓好作風建設,鞏固和深化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成果。
適應形勢要求,更加堅定地深化檢察改革。樹立現代司法理念,增強改革意識,深入推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等,完善配套機制。
推進陽光司法,更加自覺地接受社會監督。自覺把檢察工作置于黨委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之下,認真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和備案制度,健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社會各界監督的工作機制。加強新媒體檢務公開平臺建設,大力推行陽光檢務,及時發布檢察工作動態和重要案件信息,以公開倒逼規范司法,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看得見的公正。
(本報記者 王笑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