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 陽 王秀云
在1月11日召開的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二次大會上,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龐景玉向大會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報告回顧了去年工作:2015年全市法院共辦結各類案件64145件,同比上升21.1%;其中,刑事案件7628件,民事案件43994件,行政案件2278件,執行案件9515件,減刑假釋案件730件。市中院辦結各類案件7830件,同比上升10.9%,為建設大美南陽、活力南陽、幸福南陽提供了司法服務和保障。
審結涉恐涉爆等嚴重暴力犯罪419案
2015年,全市法院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
圍繞市委反恐維穩重點,審結涉恐涉爆、涉黑涉惡、殺人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419案568人,共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473人。其中,依法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判處被告人買麗開·買提克熱木有期徒刑9年,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分別判處行兇作惡并企圖焚尸滅跡的被告人艾紅光死刑、石浩無期徒刑。堅持嚴格標準,實行集中辦理,依法審結非法吸儲、集資詐騙等涉眾型經濟犯罪28案57人,涉案金額13.2億元;審結“兩搶一盜”、危險駕駛、危害食品安全、毒品犯罪等3456案4401人,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
346名“老賴”被移送立案偵查
強化執行威懾機制,在媒體集中曝光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3559人次,依法限制167人次出境、乘坐飛機動車、入住星級賓館、購房置業等,協調銀信、房管、土地等部門網上查控財產1.9億元。聯合公安、檢察等機關出臺文件,嚴厲打擊拒執犯罪,346名“老賴”被移送立案偵查,22人被追究刑事責任,485人被司法拘留,堅決讓“老賴”無處遁形,讓失信者付出應有代價。
依法懲治貪污受賄犯罪255案302人
依法嚴懲職務犯罪,嚴懲貪污腐敗分子。依法懲治貪污受賄犯罪255案302人,其中處級23人,廳部級5人,依法以受賄罪判處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有期徒刑15年,以貪污罪、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義煤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武予魯有期徒刑20年。同時,嚴厲打擊行賄犯罪,依法判處行賄犯罪25案29人,深化貪腐案件的源頭治理。
追究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等犯罪35案
嚴辦瀆職侵權犯罪。從嚴追究安全生產、食品監管等領域發生的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等犯罪35案49人,為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依法以招收公務員徇私舞弊罪、玩忽職守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等追究168人的刑事責任,積極整治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及程序,對450件減刑假釋案件公開開庭審理;對職務犯罪減刑假釋案件開展專項核查,邀請人民陪審員65人次參審監督,堅決防止花錢“贖身”或逃避懲罰等問題的發生。堅持“嚴格范圍、審慎穩妥、依法進行”的原則,嚴格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依法特赦所有符合條件的社區矯正人員、在押服刑人員,彰顯法治文明。
2016年將嚴懲嚴重暴力犯罪等
2016年,全市法院將在服務大局、關注民生上取得新突破。圍繞市委重點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懲嚴重暴力犯罪,促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構建,積極參與平安南陽建設。妥善化解民商事糾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破產審判等工作,服務全市創新發展、開放發展。推動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案件異地管轄等制度,支持行政機關加大對環境保護、食品藥品監管等領域的執法力度,助推南陽法治建設和綠色崛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