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 勇 通訊員王晶雅 李 鋒)長期拖欠員工工資不還,勞動仲裁后不履行裁決。日前,西峽縣法院通過強制執行將某化肥公司200多噸原材料全部予以執行,7名被拖欠工資一年多的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維護。
去年上半年,李某等7人在西峽一家化肥公司工作,因資金周轉出現問題,7人干了幾個月卻沒能拿到一分錢工資。多次討要無果后,李某等7人只好到西峽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最終裁決化肥公司10日內支付申請人李某等七人工資共計12萬余元。裁決生效后,化肥公司老板仍遲遲不予履行,無奈之下,李某7人于今年年初向西峽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官在一次走訪中了解到,化肥公司用來生產化肥的原材料堆放在車間閑置已達兩年之久。根據相關規定,對于易腐爛變質的物品、季節性商品、保管困難或者保管費用過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決定變賣。執行干警決定依法對這批原材料進行查封變賣,所得執行款用作對申請人的工資償還。
來源:南陽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