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外出打工,將自己的糧食補貼卡、女兒的低保卡交給婆家哥哥保管,不料卡上的錢卻被其取走了,索要未果后雙方對簿公堂。昨日,經鎮平法院經過調解,原、被告終于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李某于2016年10月30日前償還原告張某糧食補貼款960元、償還原告李某甲低保補助款6040元,共計7000元。
被告李某系張某的婆家哥哥,原告張某婚后生育一女孩李某甲,丈夫因病早亡,家庭生活困難,村里給李某甲辦理了低保。為了維持家庭生計,張某將李某甲托付李某照顧,自己外出打工,并將自己的糧食補貼卡和李某甲的低保補助卡交給李某保管。張某打工歸來后,發現2張卡上的7000元被取走了。經過詢問李某,李某承認是其取走了2張卡上的錢,明確表示這筆錢算作照顧李某甲及為李某甲辦理低保的費用,不予退還。無奈之下,張某、李某甲將李某告上了法院。
鎮平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系親屬關系,雖因錢財發生糾紛,卻也有割舍不斷的親情,不能簡單的一判了之,而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經過法官不懈的努力,原、被告終于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李某于2016年10月30日前償還原告張某糧食補貼款960元、償還原告李某甲低保補助款6040元,共計7000元。
(記者 王海鋒 通訊員 王崇 丁國志)
來源:河南法制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