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報業傳媒集團 全媒體記者 王付栓 通訊員吳雪敏 王 云
技校的兩名男生爭著和一名女生做朋友,大打出手造成一方受傷。3月8日,新野縣法院少審庭法官在開庭前,對這起案件的未成年人進行走訪保護。
張某、鄒某、李某在同一所技校學習。鄒某與李某是男女朋友關系,但張某對李某也心生愛慕。一天晚上,鄒某來到張某住處,雙方發生爭執。在打斗過程中,怒氣之下的鄒某將張某砍傷。新野縣法院收到起訴書后,法官開庭之前到當事人居住地、就讀學校進行調查和家訪。經過長時間的溝通,當事人終于放下了戒備心理,開始主動描述案發當時情景。通過此次走訪調查,體現了法官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時對涉訴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
來源:南陽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