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3月8日上午11時,西峽縣法院執行局出動20余名干警,依法對位于城郊的一處磚廠予以強制騰空遷出。
執行干警對涉案房屋進行查封2014年,該磚廠因運營需要,以磚廠的房屋及土地作抵押向西峽縣某銀行貸款本金900萬元,合同到期后,該磚廠既未按時償還本金,也沒有支付銀行利息,于是銀行將其訴至西峽縣法院。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西峽縣法院執行局先后多次到該磚廠送達騰遷公告,明確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是磚廠仍無動于衷,繼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為確保生效判決文書確定的義務得以盡快履行,執行法官作出強制騰遷的決定。經過周密部署,明確分工,對磚廠進行強制騰遷。
騰遷過程中,為確保安全有序,首先由部分執行人員進入騰遷現場,做好磚廠職工的勸離工作,并對現場無關車輛進行清理挪移。該磚廠職工李某置執行干警的敦促于不顧,且以惡劣的言行辱罵執行干警,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執行干警依法對其采取拘留措施。
對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李某采取拘留措施12時許,此次騰遷工作取得圓滿成功。隨后,執行干警將依法對該房屋及土地進行司法拍賣。(杜明 范小嬋 王晶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