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報業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 李葭 實習生 李玉雅男 通訊員 艾旭)36年被判刑7次,而每次出獄后,他都重操舊業。日前,南召縣公安局抓獲慣犯汪某,被捕時他依然不悔改:“你們要是逮不到我,我還繼續偷。”
早在1981年,汪某將同村張某的山羊偷走,隨后又將村大隊的一輛自行車偷走。同年年底,汪某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出獄后,汪某于1987年、1993年、2000年、2003年、2009年、2013年多次因盜竊罪在許昌、南陽、洛陽等地入獄。
2016年12月24日,汪某出獄后重操舊業,游走于南召縣各個鄉鎮,趁住戶家沒有人在,翻墻入室,盜竊現金、手機、手飾等貴重物品。2016年年底至2017年2月,汪某在南召縣南河店鎮、白土崗鎮、板山坪鎮等地作案15起,偷盜手機、現金等財物價值5萬余元。這一系列案件,引起南召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打擊侵財專業隊的注意。
經過現場勘查、案情分析,當地的老民警立即想起了慣犯汪某,且上述案件的作案時間與汪某出獄時間吻合。2月22日,民警通過摸排、研判、分析,在縣城一賓館里將汪某抓獲。
面對民警的審訊,汪某如實供述了盜竊罪行,并強詞奪理道:“除了偷盜,我什么都不會,你們要是抓不到我,我還會繼續偷。”3月8日,汪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南召縣公安局依法提請逮捕,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南都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