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報業傳媒集團 全媒體記者 王朝榮 通訊員 左文峰
3月10日,唐河縣公安局湖陽派出所民警昝騁在抓捕一名犯罪嫌疑人時,強忍著被嫌疑人撕咬的疼痛,和同事一起將嫌疑人制伏。
2016年12月25日中午,唐河縣湖陽鎮曲溝村委的李某看到鄰居陳某從其家門前經過時,無故將其攔住,并持磚頭、鐵锨把將陳某打傷,致使陳某左鎖骨骨折。經鑒定,陳某的傷勢構成輕傷二級。案發后,社區民警昝騁考慮到此案系鄰里糾紛,便多次組織雙方調解,但均未果。此后,李某以治療疾病為由,躲避偵查,無視公安機關的傳喚。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警方需依法強制傳喚李某。2017年3月10日5時,湖陽派出所民警田玉坤、呂恒權、昝騁趕往李某家中進行抓捕,但未發現李某。隨后,3人駕車趕赴李某的暫住地棗陽市實施抓捕。在李某的住處,民警的抓捕行動遭到李某的強烈反抗。由于此處二樓無護窗、護欄設施,為避免李某從二樓墜落,民警將其從二樓帶至一樓平地。在帶離過程中,李某再次強烈反抗,對昝騁進行踢打,并緊咬昝騁的右手虎口處。為防止李某掙脫,昝騁強忍疼痛,將李某完全控制住,但其右手虎口處留下了近5平方厘米的傷口。
經專業司法機構鑒定,李某患有精神障礙類疾病,屬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南都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