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東西被發現后他摘掉帽子圍巾,并脫掉外衣
看,這個小偷上演“變形計”
相比較脫衣服的速度,他偷東西更快,幾秒鐘就偷部手機
南陽報業傳媒集團 全媒體記者王 勇 通訊員賈耀河
戴著帽子和口罩,圍著圍巾,在不到15分鐘的時間里作案3次,幾秒鐘就偷部手機,你以為這個竊賊的“表演”就這些了,實際上更精彩的“表演”還在后面。偷盜行為被發現后,他摘掉帽子、圍巾,跑到一個建筑工地佯裝工人。面對警察的詢問,他又說手機是朋友偷的,他愿意為朋友賠付2500元錢。梅溪派出所的警察哪能吃他這一套,現在這個小偷周某已被刑事拘留了。
3月7日下午3時許,梅溪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說有人偷手機,當趕到城區車站路和中州路交叉口南100米左右某建筑工地門口時,看到一個青年女子拉住一個中年男子的胳膊,行為異常。民警仔細詢問后,這個女青年說,中年男子偷了自己的手機,被發現后,他說愿意賠付2500元補償私了。
民警立即在四周進行搜索,在附近工地起獲黑色帽子、格子圍巾和一部手機。在派出所,民警了解到這名中年男子姓周,現年41歲,曾因盜竊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理過,今年1月份才從監獄釋放。
警方調取了案發現場周圍的監控視頻,并對周邊群眾進行走訪,發現周某在當日下午3時許,頭戴帽子和口罩,圍格子圍巾,穿淡黃色外衣及白底深色運動鞋,在車站路和中州路交叉口附近伺機尋找作案目標。從下午2時46分至3時,在不到15分的時間內,周某先后3次作案,每次作案時間僅幾秒鐘。2時59分,他盜取女青年的手機被發覺后,迅速將盜竊的手機扔進三輪車內,并飛速逃進路邊一建筑工地的保安室,佯裝建筑工人,并摘掉帽子、圍巾,脫掉上衣。當受害人追來,眼看無處可逃時,周某謊稱是自己朋友偷的手機,他愿意代朋友賠付2500元。可是他這精彩的“表演”在民警面前根本無效, 目前,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南陽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