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報業(yè)傳媒集團 全媒體記者 王 勇 通訊員周 勤 楊 洋
微信上一“好友”突然提出要借錢,并出具借條,可是在借出1萬元后,對方卻消失得無影無蹤,最后一查,對方居然是假冒的。3月14日,宛城區(qū)法院一審以詐騙罪依法判處姜某有期徒刑半年,并處罰金3000元。
2015年4月5日,姜某在微信上冒用別人姓名同臧某交往,并以在南召縣經(jīng)營KTV急需資金為由,向臧某借款1萬元,并冒用別人的名字出具借條。在騙得1萬元后,姜某刪除了微信、更換手機號碼躲避臧某。案發(fā)后,被告人親屬將贓款全部退還被害人。④5
來源:南陽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