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報業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 王 淼 通訊員 周 勤 徐玉群)
日前,宛城區法院執行局在銀行查出一被執行人近期與他人有交易記錄,立即凍結其賬戶內的資金,為申請人挽回損失,震懾“老賴”。
2013年8月,劉某承包某建設集團承建樓盤的地下室清潔工作時,聘用李某打掃地下室,李某不慎跌入電梯井致傷。經鑒定,李某傷殘程度為八級。宛城區法院判決劉某和建設集團互負連帶賠償責任,賠償李某各項損失共計87942.8元。
劉某和建設集團在判決生效后沒有履行賠償責任,李某于2016年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承辦人多次在銀行系統查證后發現,劉某和建設集團目前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遂將劉某和建設集團的信息發布在失信人黑名單上。日前,案件承辦人發現被執行人建設集團與高鐵項目部有資金往來時,及時查扣、凍結了該項資金,依法劃走應執行的數額后,將剩余資金予以解凍,并及時將劃撥的執行款交到申請人手中。(來源:南陽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