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和家人喝了點酒,因為抱僥幸心理自己開車,沒想到被交警四大隊民警當場查獲,這也是今年首例營運車輛醉駕,而司機不僅飯碗丟了,還面臨著刑事處罰。
3月16日中午,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四大隊的民警正在路邊巡邏, 接到指揮中心的指令,在光武路與工業路交叉口發生了一 起兩車相撞的事故。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四大隊 民警 朱愷 趕到現場以后發現 兩輛車發生事故的時候 其中一輛是出租車出租車駕駛人坐在車內也不下來 處理另外一輛車告訴我們這個司機是個酒駕 而且醉得很厲害 我們馬上對該司機控制 我們把該司機帶到事故二大隊 進行處理并抽血化驗 這個檢測出來以后 發現出租車司機酒精含量達到二百五十多 已經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 該出租車司機在中午醉酒駕駛 而且是個營運車輛 這個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
據當事人自己描述,當天上午上午十點多,遇見兩三個久未見面的朋友,就相約去光武路與工業路口西南角一飯店喝酒,喝完酒出來以后,因為此前從來沒有被交警現場查處過, 所以就 " 鋌而走險 " 開了車,抱著僥幸心理,以為這次也會順利過關。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四大隊 民警 朱愷 司機現場的意識比較混亂 并且前言不搭后語 這樣的司機上路行駛并且搭載乘客 對我們道路上的安全會造成非常大的危害 萬幸的是他在司機還沒有上道路行駛的時候 他碰撞了一個停放在路邊的車 車輛邊沒有行人 這個情況下沒有造成特別大的危害 他也沒有搭載乘客上道路行駛 等于說我們把危害發現在萌芽狀】
目前,根據相關規定,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對此,民警再次提醒廣大駕駛人,"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唐蕊 劉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