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召法院黨組決定對領導班子分工做部分調整,由一名院領導統一主管法警局與執行局兩個部門。
該項決定主要解決執行力量薄弱的問題,便于今后執行工作中快速調警,促進執行與法警兩部門進一步默契配合,以確保打贏“兩年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
法警協助強制執行,這是法律授予法警的一項權利,同時也是規定的一項義務。對普通老百姓和大多數被執行人而言,警察的強制力和威懾力也遠大于執行法官。多年來的統計數據表明,有法警參與協助的執行活動,暴力抗法率顯著降低,自動履行率有較明顯提升。然而,因為法警工作的特殊性,以往執行局在執行工作中請調警力配合時,需要嚴格而繁多的內部審批程序,嚴重影響了執行和法警兩部門的合力協作。
為了改變這一現狀,加強執行力量,加大對“老賴”打擊力度,提升執行威懾力,南召法院黨組以“統籌全局考慮,突出執行重點”為方針,經過慎重調研討論,決議將法警局和執行局統一由一名院領導主管,簡化內部審批流程,提高工作程序效率,在保證值庭、安保工作的同時,成立數個執行實施組,負責協助辦理執行案件。相信這一決議,將大幅增強南召法院的執行力量,加大打擊“老賴”的力度,確保執行攻堅戰的勝利。(杜明 楊奇 王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