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報業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 王朝榮 通訊員 宋榮)日前,龍升派出所社區民警在工作中獲取線索,轄區王村街一煙花爆竹店違規銷售,經調查屬實后,對其開出首張反恐罰單。
經查,4月3日上午,王村街西一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店的經營人員違規賣鞭炮和煙花,價值200元左右。該店人員明知不應該銷售,又對上述行為不登記、不報告、不上報,違犯了公安機關關于購買煙花爆竹的通告和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91條相關規定,對其行政處罰2000元。據了解,這是龍升派出所在轄區內開出的首張反恐罰單。(來源:南都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