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被執行干警依法帶走2016年8月,因一場交通事故糾紛,法院審理判決李某支付袁某賠償費12000元。由于執行款項一直不到位,袁某依法向西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干警多次聯系李某,但其聯系方式不斷更換。幾經周折,干警打聽到李某在某飯店工作。4月8日,根據李某工作的作息時間,執行干警決定凌晨突擊,將其堵在家中。由于申請人只提供了李某居住的小區位置和樓層,而不知道具體是哪一單元。干警們決定兵分兩路,查找李某。因為李某居住在7樓,小區電梯需要刷卡才能乘坐,干警們只好爬樓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干警們敲開了其中一家,出示證件后,開門的女子稱自己老公是姚某,說干警們敲錯了門。
正當女子準備關門時,執行干警看到了她身旁的小女孩,便靈機一動,問小女孩:“你爸爸叫什么?”小女孩說出其爸爸的名字,正是干警要找的李某。干警們便依法出示搜查令,進入其家中進行搜查,果然在其臥室的衛生間的角落里發現了像壁虎一樣緊貼在墻上的李某。面對執行干警,李某態度惡劣,不僅不積極配合,還用拳腳反抗,最后干警利用警用伸縮抓捕器將李某制服。李某妻子看到丈夫被控制,便開始撒潑耍賴,企圖阻撓執法,經過執行干警的批評教育,李某妻子情緒得到控制,干警們成功將李某帶回法院。
李某雖然被帶回法院,但依然以自己沒有履行能力為由,拒不履行。鑒于此情節,執行干警決定依法對其司法拘留十五日。(杜明 范小嬋 牛連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