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自由身,連本帶利我還錢。
“劉法官,我愿意一次性拿清,利息借借我也拿。”這是王某在看守所見到承辦人劉奇時說的話。
2011年,申請人孫某在王某的澆頂隊務工,孫某在搖機器的過程中被反轉的搖把打傷右腕,在輾轉治療后經傷殘鑒定為九級傷殘,后雙方因費用問題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后判決:王某賠償孫某各項費用共計3.3032萬元。判決生效后王某不按生效判決履行義務,孫某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王某一直逃避執行,承辦人員多次尋找中,均是王某的妻子以王某不在家為由拒不履行義務。期間,申請人孫某主動同意王某少拿點錢,雙方和解結案,王某仍然避而不見。2017年3月15日,在集中執行過程中,火眼金睛的執行干警在雜物推里發現了王某,被逮了個正著。王某被帶回后態度依然強硬,拒不執行,于是承辦人將王某依法予以拘留,在拘留所里王某覺得自己熬過這15天就可以了,在拘留期滿最后一天,王某的計劃落空了,在刑庭法官向其送達刑事自訴狀時,他態度雖然惡劣,但眼神中明顯有一絲慌亂,當真把他送進看守所后,他后悔了,沒想到承辦人一直告誡他的話真的當真了,連忙與家人商量表示還錢,這就有了開頭說的連利息也愿意一次性付清的話語,現本案已全部履行完畢。
我要自由身,致執行法官一封信。
劉法官,你好!我叫趙某某,你們執行局不要誤會,不是給你們搞對抗,我愿意拿錢,請你們原諒。這是趙某在看守所里給承辦人劉崇輝的一封信。
媒人介紹,年輕男女訂婚,男方給女方彩禮,這是時下農村很流行的相親方式。楊某和趙某便是在這樣的習俗下定了姻緣,本是一件雙方都高興的事,誰知會對簿公堂甚至到了冰火不相容的地步。
本案的被執行人趙某(女方)在拿了楊某(男方)的彩禮等各種禮品后,以各種理由不去辦結婚登記,并不愿回楊某家與楊某共同生活。楊某家為了娶趙某,將家庭積蓄已花光,負債累累,生活困難,面對這樣的結果一紙訴狀將趙某及其家人告上了法庭。法院經審理后判決:趙某及趙某的父親返還楊某彩禮錢2.15萬元。趙某及其父面對生效判決拒不履行義務,于是楊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趙某始終不出面,趙某父親態度堅決,不愿履行。2016年12月28日,承辦人聽說趙某另嫁一家,并已辦完了酒席,收的禮金足以履行義務,但趙父卻以各種說辭證明禮金已花光沒有錢履行。于是將其強制帶回法院并依法拘留,拘留后的趙父抱著僥幸心理就是不履行。此時申請人楊某提起了刑事自訴,趙父在住進看守所的第六天,終于熬不住了,給承辦人寫了一封信,表示悔改,并督促家人積極和申請人楊某及其家人達成了和解協議,一次性支付完畢;橐瞿耸侨松淮髽肥,好聚好散方是面對問題的解決之道,像這樣爭著一時之利只會反受其害。
這兩個執行案件的當事人本都可以有不被逮捕的機會,可是他們都抱著不就是欠了錢嗎,還真是犯法不成,看你們能把我怎么樣的心理去面對承辦人的警告,把警告當假話,把生效判決當廢話。奉勸老賴們且行且珍惜,莫要失去才后悔!(杜明 劉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