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使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真正達到了案結、事了、人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新野縣溧河鋪鎮的史某經營一家火鍋餐館,經熟人介紹雇傭王某作為服務人員,由于史某經驗不善,生意不景氣,沒幾個月便倒閉了,經結算史某下欠王某工資3600元,史某自己沒經營好生意就算了,還用一紙“欠條”代替了本應支付給王某的工資,后經王某多次催要無果,史某均回答,現在沒錢,等有錢了再給王某,最后干脆拒接電話,不再理睬王某。于是王某便將史某起訴到法院,請求判令史某支付下欠工資3600元。
新野縣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認為原告王某與被告史某是經熟人介紹才構成的雇傭關系,為3600元錢反目成仇,實在不值得。為促進社會和諧,承辦法官以雙方都是熟人介紹為基礎,從法律、社會層面多方進行辯法析理,釋明"欠條"的法律效力及雙方當事人的狀況。經法官多方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史某同意償還原告王某下欠工資,至此,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在法官的調解下息訴止紛,既提高了辦案效率,又降低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成本,達到了便民、利民的法律效果。(杜明 王云 岳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