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新野法院順利執結一起變更交付未成年人撫養權案件,從立案到順利執結只用了短短的十幾天的時間。經過近一年時間的努力,案件申請執行人程某終于見到了自己闊別三年的女兒瑤瑤(化名),母女二人終獲團圓。
申請執行人程某與前夫王某都是新野縣歪子鎮某村的村民。兩人2004年登記結婚后,育有三個子女,長女潔潔,次女瑤瑤和小兒子旭旭。2016年夫妻二人就因感情不和頻繁爭吵,三個孩子則一直由爺爺奶奶照看。程某由于長期在外打工,再加上男方一家的阻撓,始終無法見到自己的孩子。2016年11月,雙方在法院的調節下終于達成了離婚協議,約定次女瑤瑤由女方撫養,其他兩個孩子由男方撫養。拿到調解書的程某感覺自己終于可以見到孩子們了,但實際情況卻沒有程某想的簡單,男方一家依然用各種理由不讓程某見到孩子們。無奈程某只能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接到此案的執行法官吳瑞峰通過前期閱卷、約談當事人、實地走訪調查后認為,該案的執行標的為未成年人的撫養權,必須首先確立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權益這個基本原則。由于雙方當事人矛盾較大,難以采用面對面協商的方式解決。于是,吳法官首先與瑤瑤所在的小學取得了聯系,在說明了來意后,學校表示愿意積極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由瑤瑤的班主任詢問了瑤瑤的意見后,吳法院一邊安排了母女二人的見面,另一邊親自給孩子的爺爺做思想工作,再通過孩子的爺爺來做通被執行人王某的思想工作。最終,瑤瑤表示愿意與媽媽一起生活,孩子的父親和爺爺也同意將瑤瑤的撫養權交付給程某,雙方還約定今后都可以互相探視孩子。
通過半個月的努力,這起因離婚糾紛而引發的強制執行案件終于順利執結。雙方的對立情緒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緩解,開始各自新的生活,而最重要的是經過法官的不懈努力,案件對孩子們的影響被降低到了最低。(杜明 侯祎斌 吳瑞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