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歲的居某恐怕這輩子也沒想到,自己的頭像在古稀之年被法院制作成“大頭貼”曝光在街頭,丟盡顏面之后,還是得還欠別人的錢。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事情緣起于2012年,居某將自己在縣城繁華路段的門面房出租給王某,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因居某未能按約交付達到合同約定條件的房屋,合同未能實際履行。王某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確認自己與居某的租賃合同解除,居某退回王某預交的50000元房租。法院審理后判決確認王某與居某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居某退還王某所付租金45000元。
判決生效后,居某拒不履行,王某于2015年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執行中,法院查明居某以自有出租房屋收取租金,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多次告知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決的法律后果,他都無動于衷。法院于是決定對其實施司法拘留,后因其身體狀況不適合關押而未實際執行。沒想到居某為此洋洋得意,認為法院奈何不了他,不但自己堅持不還錢,還在自己的家人愿意代其履行的情況下阻止家人還款。其間,居某還向執行干警提出了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執行方案——每年給付王某2000元,照此算來,該判決履行完畢,得到二十多年后了。
為貫徹最高人民法院“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工作部署,完成創建“無執行積案法院”目標任務,唐河法院執行局采取各種手段解決執行難,其中措施之一便是近日在縣城內商場、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張貼法院公告,同時在微信平臺對居某及其他40余人的失信行為同步進行了曝光。居某萬萬沒想到,自己的拒執行為如今盡人皆知,成為身邊熟人議論的焦點。居某的兒女知道此事后,均覺得顏面無存,紛紛指責居某連累家人跟著丟臉,居某無奈之下,主動聯系法院要求歸還欠款。
該案是唐河法院執行局在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曝光后的短短幾天內,第二起被執行人主動到法院履行判決的案件。唐河法院將繼續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曝光力度,讓“老賴”們從今往后不想賴、不敢賴!(杜明 李薛宇 李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