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涉嫌危險駕駛罪的朋友倆在巡回法庭上接受審判一起交通事故中,兩位相識的朋友因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雙雙坐到了被告人席上,你說稀罕不稀罕!2016年9月27日21時20分,被告人李某、魯某兩人在朋友聚餐豪飲后各自駕車離去。魯某因醉酒眩暈無法繼續開車,遂將車停路邊醒酒,恰巧李某也開車由此路過,出于好奇和關心,李某驅車上前詢問緣由。由于醉酒后無法辨別和控制自己的駕駛技術,“哐當”一聲,忘記剎車的李某把好友魯某的轎車撞上了道牙。驚出一身冷汗的李某清醒不少,獨自暗忖“唉,真倒霉!”但他感嘆的有點過早,這僅是倒霉的開始。
魯某看到朋友并無大礙,就與李某在路邊聊起了天。恰在此時,夜間巡邏的巡警經過此路段,李某以為交警查酒駕,見狀立刻上車逃離現場。巡警認為前方迅疾啟動離去的轎車是交通肇事逃逸,遂緊跟不舍,落荒而逃的李某由于醉眼朦朧將車開進了花壇之中,至此,兩個“洋相百出”的酒桌好兄弟雙雙被巡警控制。
經檢驗,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39.66mg/100ml,魯某為128.98ml/100ml,兩人為自己的瘋狂酒駕行為付出了慘痛代價,李某依法被判處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魯某被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雖然醉駕被判了刑,但對我人生來說并不是最壞的事,如果沒有本次的警示教育,我可能會造成更大的不可挽回的后果,對于法庭的判決,我完全接受,不再上訴!”當法官閆進猛宣判判決結果后,李某自警自醒的說道。(杜明 劉亞磊 王新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