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4月18日上午,酒鄉社旗縣城古城廣場,法院公開審理危險駕駛系列案,法官們通過巡回審判中引入法庭教育的形式,不僅懲治了酒后駕車違法犯罪行為,還讓群眾“零距離”接受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宣傳課。
“我對不起家人,我深刻的認識到了醉駕的危害,在此保證以后再也不喝酒了,請求法庭能夠對我寬大處理!”苑某痛心疾首的懺悔道。2017年1月19日14時35分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被告人苑某酒后駕駛小型汽車沿社旗縣賒店鎮賒店路自東向西行駛至社旗縣醫藥大廈路段時,被正在執勤的社旗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檢驗,苑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65.14mg/100ml。講述著不同喝酒理由的苑某,當天卻因和魯某、李某觸犯同樣的危險駕駛罪名,被依法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除苑某被刑罰之外,本次系列案件集中庭審還對另外兩起三人醉駕行為進行了法律懲戒。和以往不同,此次庭審是采用巡回審判“打包”審理危險駕駛系列案,庭審中法官一案一教育,這樣不僅提高了司法效率和公信力,更讓圍觀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如果不是旁聽本次庭審,真難以想象會有這么多的危險駕駛刑事案,也不知道會承擔這么嚴重的法律后果,回家后我一定告誡我的家人、同事、朋友,要切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一位青年人和附近的群眾交流說。
社旗法院刑庭庭長馮春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雖然我國刑法加大了對危險駕駛的打擊力度,但五年來我們還是審理了189起危險駕駛案件,每個案件的背后都是一段悲傷的人生故事,希望通過此次巡回審判起到普法和警示教育作用,讓群眾更為直觀的了解交通違法的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杜明 弋寧 王新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