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房有車卻拒不履行判決,直到法院通知其選擇鑒定機構,將要評估拍賣已扣押的奧迪A6L轎車時,“老賴”黃某這才慌了神。4月18日,迫于強大的壓力,黃某委托律師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支付了欠款。
2015年11月,因拖欠汽車維修費,宋某將黃某訴至南陽市臥龍區法院。該院審理后,判決黃某支付宋某汽車維修費共計85500元。判決生效后,黃某遲遲不支付,宋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聯系黃某,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決的法律后果,但黃無動于衷,就是不露面。執行法官依法將黃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在車管所查封了黃某的奧迪車手續。黃某并不介意成為“老賴”,繼續玩“躲貓貓”游戲,他認為自己行蹤不定,只要不出遠門、不貸款、不賣車,這些懲罰措施不會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
2016年12月19日,宋某在南陽市某洗浴中心停車場發現了黃某的車輛,遂第一時間聯系執行法官。執行法官趕到現場,扣押了黃某的奧迪轎車,并聯系拖車將轎車拖至法院。扣車后,黃某仍不以為然。執行法官們經過合議決定對車輛進行評估和拍賣。黃某見法官動了真格,無奈之下決定支付欠款。因擔心自己到法院后會被拘留,便委托律師到法院主動和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一次性支付維修費66000元,“贖回”了自己的奧迪車。(丁清凌 譚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