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唐河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申請人南陽市潤祥工貿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河南油田宏發實業有限公司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河南油田宏發實業有限公司將依法扣押的廢舊鋼材按1300元/噸的價格沖抵所欠貨款,并協助申請人將鋼材裝車拉走。
事情起源于南陽市潤祥工貿有限公司與河南油田宏發實業有限公司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訴至法庭,經唐河縣人民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以下調解協議:河南油田宏發實業有限公司于調解生效后償還南陽市潤祥工貿有限公司欠款477891.75元。調解生效后,被執行人河南油田宏發實業有限公司因早已停產而沒有能力償還該筆欠款,南陽市潤祥工貿有限公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唐河法院執行局先后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了多次查詢,未取得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僅查明被執行人河南油田宏發實業有限公司內留有一些廢舊鋼材,執行法官想到如果這些鋼材能夠賣出去不就能解決這一問題了嗎,雖然意識到會有困難但執行法官仍舊立刻著手進行嘗試。
由于這些鋼材數量多且較陳舊,再加上運輸不便找不到合適的公司愿意購買,使得案件的執行又一度陷入了僵局。為解決這一問題,執行干警們多次前往油田的相關部門了解市場需求,協助被執行人積極聯系廠家購買,組織安排運輸車輛,并不斷耐心地勸導雙方當事人進行執行和解,在唐河法院執行法官們堅持不懈的努力下,終于找到了一家企業愿意接收這批鋼材,這才最終達成上述以物抵債的和解協議。
4月20日,唐河法院執行干警們一大早便驅車前往油田,為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現場監督裝車,午飯也在現場簡單解決,直到下午四點多,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這些廢舊鋼材全部裝車并拉走,本案得以圓滿結案。
該案的順利執結,有效的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也充分說明了執行工作中應多方位拓展思路,全方位使用執行措施,并應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切實做到案結事了。(杜明 李薛宇 汪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