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增強震懾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意識和法制觀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諧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據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的部署,南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決定自2016年1月份開始將每月25日定為“交通違法曝光日”,現將第十六次“交通違法曝光日”需要曝光的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4月20日全市終生禁駕情況
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4月20日,全市共有10人被終生禁駕。這10人中,有8人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被終生禁駕,1人因酒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終生禁駕,1人因醉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且逃逸被終生禁駕。其中,駕齡最長的32年,駕齡最短的僅2年。
全市共有10人被終生禁駕二、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4月20日全市查處的酒駕、醉駕嚴重交通違法情況。
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4月20日,全市共查處醉酒后駕駛機動車75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724起,再次酒駕7起。(名單附后)
因涉嫌危險駕駛(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醉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被追究刑事責任的75起。
三、2017年4月校車嚴重超員典型交通違法案例
4月以來,南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針對時間節氣特點,加強對城鄉結合部以及縣區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管控力度,接連查處多起校車嚴重超員案例,目前,該3起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均以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有效杜絕了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事故的發生。
內鄉超員超員94%、準假不符、未懸掛號牌,這輛報廢的“黑校車”趴窩了
2017年4月20日16時30分許,交通管理支隊高新郊區執勤組民警張自強、張洪來在轄區鄭新103段巡邏期間在紅泥灣天潤購物廣場附近發現一輛車牌為豫R19132的依維柯中型客車,該車車輛未懸掛機動車后牌,民警即對其攔截并處查糾。經檢查該車屬于紅泥灣鎮紅纓幼兒園用于接送學生上學及放學用的。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校車營運資格證時,該駕駛人支支吾吾不作正面回答。民警即用手持PDA對機動車進行查詢,未查詢到機動車信息,執勤民警遂用車載移動筆記本通過六合一平臺查詢得知,豫R19132為白色依維柯中型客車,該車現在處于注銷狀態,并無校車營運資格備案。民警即上車查看座位情況,發現該車共有十七個座位,卻拉了30名幼兒園兒童,及兩名隨車教師和一名司機共33人,超員達到94%。
執勤民警立即控制駕駛員,在民警的再三追問下得知該駕駛員高某恒,準駕車型為C1,不具備駕駛中型客車的資格。
因駕駛員高某恒除了實施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等違法行為外,還涉嫌危險駕駛罪,于是民警將其移交南陽市交通管理支隊案件大隊處理。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紅泥灣超員超員162%,這個“黑校車”要受刑罰
2017年4月18日7時許,南陽市鎮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群眾的舉報,民警在遮山鎮朱崗村附近路段對一輛小型普通客車進行攔截檢查。經現場清點核查,該車核載8人,實際載員21人(含1名駕駛員、20名小學生)民警遂即將駕駛員控制并對車輛予以暫扣,用警車將乘坐該車的20名學生安全轉運至學校,將駕駛員傳喚至交警大隊做進一步調查。
經查證:駕駛人劉某,駕駛的豫RAH**5小型普通客車是自己2015年購買的,用于接送梁洼小學學生,該車輛不是正規校車,劉某也沒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和校車標牌。其行為屬于在道路上違法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且超過額定成員162%,屬于嚴重超員,已涉嫌危險駕駛罪
當日,鎮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劉某依法刑事拘留,對其違法行為抄告教育、安監等部門。
鎮平超員黑校車超員237%,這位女園長被依法刑拘
4月19日下午17時,內鄉縣交警大隊接到群眾舉報,趙店鄉崗堤幼兒園存在有面包車接送學生現象。
接報后,大隊立即安排副大隊長劉朝文帶領城區中隊民警王戈等趕在學生放學時候,在該車輛必經之路——崗堤村小河組路段設卡守候。
17時20分,被舉報車輛進入守候民警的視野,民警見狀,立即示意面包車停車接受檢查,打開車門后,車內的情形讓聯合檢查民警大吃一驚。狹小的面包車內擠滿了兒童,車廂內除座位外無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經民警現場核查發現核載8人的小型客車,實載 27人(其中幼兒 25人,照管老師1人、駕駛人 1人),超員達 237%以上,屬于嚴重超員。
民警了解到,該車駕駛人系趙店鄉崗堤村譚某(女),也是崗堤幼兒園的負責人。譚某為追求經濟利益,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多次利用自購的面包車接送入園幼兒。今天下午放學后,譚某認為學校在鄉下農村,離國省道等主干道較遠,交警不可能來檢查,所以就心存僥幸讓孩子們擠坐在車里,未想到還是被交警查獲了。
民警依法扣留了車輛,將駕駛員傳喚至交警大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理。為保障兒童的安全,防止兒童下車追逐嬉戲發生危險,民警在完成攝像取證后,及時聯系客運車輛將孩子平安送回家。
經訊問,駕駛人譚某對其違法事實和嚴重后果有了清醒的認識。日前,譚某因嚴重超載,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內鄉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依法辦理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