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送執行款到床頭“多謝執行法官將我們的案件執行完了,還不辭辛苦將執行款送到家里,這下可解了我們燃眉之急!”2017年5月8日,新野法院執結一起健康權糾紛,執行法官齊顯波將10余萬元執行款送到因鄰里吵架誘發腦溢血成植物人的申請執行人劉某家后,劉某丈夫在一片愁云慘淡中露出了久違的笑臉。
原來,申請執行人劉某與被執行人宋某系鄰居關系。2014年1月份,因宋某翻建房屋,劉某夫婦與宋某為邊界問題發生糾紛。后在爭論期間,劉某出現腦溢血癥狀,送到醫院后,經診斷為“1、腦出血2、高血壓3級(極高危組)3、糖尿病4、冠脈介入術后。”審理中,經鑒定, 劉某在患有高血壓病3級(極高危組)的基礎上,因情緒激動、爭吵而突發腦出血,其疾病是主要原因,情緒激動、爭吵是誘發因素。新野法院經審理后,最終判決被告宋某賠償原告劉某各項損失158376.65元。
判決生效后,劉某丈夫肖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官齊顯波在承辦案件后,考慮到雙方系鄰里關系,為避免進一步激化矛盾,多次耐心細致做雙方工作,申請人同意先期由被執行人拿出5萬元執行款,剩余款項可限期支付。隨后,在被執行人經濟有限的情況下,齊顯波又積極幫助被執行人將房屋一樓的門面出租,并將三年租金10萬元和剩余執行款一起送到申請人劉某病床頭,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案結事了,鄰里關系也在一定程度予以修復,達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杜明 張延波 齊顯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