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家屬當場清點執行款“我們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不對,愿意接受法院的處罰,我們也想與對方和解,履行義務。”5月8日,被執行人龐某家屬帶著16萬元現金對辦案法官如是說。
2015年,馬某與龐某因民事糾紛引發訴訟,經西峽法院審理依法判決龐某支付馬某17萬元。判決生效后,因龐某遲遲不履行義務,馬某向西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辦案法官查明龐某具有履行能力。但是除了執行干警第一次聯系到龐某,龐某支付了1萬元以后,執行干警多次上門均未找到他,龐某還擅自將執行干警貼在其家門口的公告和傳票撕掉,故意逃避執行。“九十日執行攻堅”活動開展以后,執行局干警利用凌晨突擊,將龐某堵在被窩。當執行干警傳喚其到法院履行義務時,龐某竟先后拎起煤氣罐和椅子向干警砸去,并用污言穢語辱罵執行干警態度極為惡劣,執行干警依法對其進行司法拘留。
5月5日,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公安機關對其立案偵查。面對即將到來的牢獄之災,龐某主動向辦案人員承認了錯誤,并積極與申請人達成和解,于是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雖然龐某履行了義務,但其對法院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暴力抗法,擅自撕毀法院公告,情節嚴重,其行為已經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其仍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為有效攻克“執行難”,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權威,西峽法院運用“拒執罪”加大對老賴的懲治力度。據悉,今年以來,該院追究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31案32人。(杜明 范小嬋 李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