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6日,為將“夏季雷霆”執行專項活動引向深入,新野法院組織干警深入新疆阿克蘇地區,對一企圖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展開執行攻堅,案件所涉的168萬元執行款全部執行到位,有力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法律的威嚴。
該案系一起賣賣合同糾紛。被執行人任某在承建新疆某紡織公司工程時,向原告新野某水暖門市購買了價值200余萬元的水暖器材。后因種種原因任某退回了價值51余萬元的貨物,下余154萬元的貨款卻遲遲未付,引起本案訴訟。案件審理后,新野法院依法判決任某應支付新野某水暖門市154余萬元貨款及利息。
案件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任某卻一直利用身在新疆,和執行法院距離遙遠拒不履行義務。該案經承辦法官匯報后,新野法院執行局領導認為,敢冒犯法律威嚴者,“雖遠比誅”!要求承辦法官想盡一切辦法,一定要將案件執結。
2017年5月15日,在經過充分制定預案的基礎上,新野法院執行法官張朝風一行啟程到新疆阿克蘇。2016年5月16日一早,按照既定方案,執行小組一邊安排執行人員盯住任某住處,一邊去阿克蘇法院聯系,請求協助執行,并得到了阿克蘇法院的大力配合。5月16日上午9點50分,在阿克蘇法院兩名執行干警及一輛警車的協助下,被執行人任某被成功抓獲。任某被帶到阿克蘇法院后,經過執行人員強大的思想攻勢下,任某迫于法律的威嚴,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主動聯系家人,將全部案款及訴訟費、執行費等共計約168萬元匯入新野法院,該案成功執結。
據悉,自向執行難宣戰以來,尤其是在開展“夏季雷霆”執行攻堅活動中,新野法院認為任何規避、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就是破壞國家法律秩序和挑戰司法權威,必然會受到國家法律的強制執行和懲罰。所以,老賴們,顫抖吧!不管千里萬里,執行法官都將追你到天涯海角!(杜明 張延波 張朝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