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為解決人少案多矛盾,借力發揮人民陪審員職能作用,各類案件參審率達90%,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依據陪審員的職業、特長和知識結構,將陪審員分為民事、行政、刑事三種類型,按照案件發生地陪審員的原則,邀請人民陪審員參加庭審,并根據案情邀請少數民族群眾和移民代表參加,確保案件審理的社會效果。將各業務庭邀請陪審員的人次納入部門績效考評加分項目,調動業務庭邀請陪審員的積極性。承辦法官在庭審前向人民陪審員詳細介紹案情,在庭審中及時總結案件爭議焦點,讓陪審員聽的明白;宣判后五日內向陪審員抄送裁判文書,反饋上訴、信訪等情況,并將上述程序記入筆錄,列入卷宗評查范圍。構建雙向溝通機制。向陪審員每月發放一期法院工作動態簡報;在每次參審后召開座談會,征求改進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推動法院和陪審員的良性互動。
今年以來,共邀請人民陪審員參審有影響的案件1056件,調解、撤訴結案412件,無一上訴和發生上訪事件。
(杜明 宋豫 張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