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增強震懾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意識和法制觀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諧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據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的部署,南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決定自2016年1月份開始將每月25日定為“交通違法曝光日”,現將第十七次“交通違法曝光日”需要曝光的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5月20日全市終生禁駕情況
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5月20日,全市共有8人被終生禁駕。這8人中,有6人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被終生禁駕,2人因醉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終生禁駕。其中,駕齡最長的13年,駕齡最短的僅2年。
二、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5月20日全市查處的酒駕、醉駕嚴重交通違法情況。
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5月20日,全市共查處醉酒后駕駛機動車137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817起,再次酒駕12起。(名單附后)
因涉嫌危險駕駛(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醉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被追究刑事責任的137起。
三、2017年5月多次交通違法未處理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員情況
全省交通違法強制執行工作開展以來,為了使交通違法行為人得到教育懲處,增強交通參與者的守法意識,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高度重視、積極響應,配合法院工作,全力推進交通違法強制執行專項行動,現將近日南陽市被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當事人公布如下:
南陽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對于開具的處罰決定書,當事人不按規定期限去繳納罰款的,首先依據法律規定,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每天會加罰百分之三的罰款,對于在法定期限內當事人不申請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的,交通管理部門會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于強制執行,當事人仍不繳納罰款的,會將其納入到失信的黑名單,通過限制出行,限制消費等各種形式對當事人予以懲戒。(房松玉 朱付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