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某是“留守兒童”,從小被不幸的婚姻拋棄,寄養在別人家,后因生活貧困放棄學業,流浪社會,因沒有得到及時的家庭關愛和矯正,從16歲開始,在七年時間里,伙同他人多次做案被四次審判,刑期累計達到十三年七個月!
案情是這樣的:2013年11月7日凌晨,趙某伙同他人竄至淅川縣新建路計劃生育指導站院內,瘋狂作案,共盜走五輛摩托車。案發后,其中一輛踏板摩托車被公安機關追回,現已發還被害人。另查明,被告人趙某2016年9月22日因犯搶劫罪、盜竊罪,數罪并罰,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新野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趙某在刑罰執行期間,被發現在判決宣告以前所犯本案的盜竊罪沒有判決,依法應當對本案之罪作出判決,把前后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實行數罪并罰。庭審中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且少部分贓物被追回,此情節在量刑時可酌情予以考慮。為了打擊犯罪,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不受侵犯,依照法律規定,判決被告人趙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與前罪判處的有期徒刑九年實行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零九個月。
法官提醒,現在許多父母外出打工,將孩子留給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照顧,他們與父母的交流只是通過通訊工具,他們最大的問題就是感覺孤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對孩子多盡一份心,多負一份責,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愛,做到外出務工、家庭教育兩不誤,使孩子們能在良好的家庭環境中健康快樂的成長。ǘ琶 王香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