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工作情況作出介紹,全市兩級法院的一些有益探索和實踐,在未成年人的幫、教、防、護方面成效顯著。
南陽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薛紅喜在發布會上介紹,2016年以來,全市法院以少年審判庭、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合議庭和家事審判合議庭為抓手,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積極嘗試構建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新機制,為維護和保障未成年合法權益做出了積極貢獻。2016年全市法院共審結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案件15421件,結案率達95.6%。市中級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先進集體”,市中院少審庭被共青團中央、最高法院聯合授予全國“青少年維權崗”榮譽稱號,全年有24個集體76名個人先后受到中央、省、市的表彰。
對涉及未成年人保護的案件,堅持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實行訴前聯調、庭前訴訟指導、訴訟全程耐心答復、判后答疑等,建立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勞動仲裁機構、人民法院相銜接機制,引導和幫助未成年人最大限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積極為權益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和訴訟費減、免、緩等司法救助。
“寬嚴相濟”,落實司法責任。在嚴的方面,從嚴從快懲處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重點打擊故意殺人、傷害、強奸、搶劫、拐賣兒童、校園欺凌等犯罪,特別加大了對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件的懲處力度,通過嚴厲打擊提升刑罰的震懾力量,形成打擊的高壓態勢。在寬的方面,繼續堅持圓桌審判、延伸幫教、心理疏導、判后回訪等審判模式,對未成年罪犯堅持以教育感化挽救為主,鼓勵他們正確面對錯誤,積極融入社會。
對未成年人罪犯,特別是家庭經濟困難的,盡力提供法律援助,充分保障他們的辯護權,對犯罪行為輕微的盡可能適用免于刑事處罰或緩刑,幫助他們繼續完成學業或取得一技之長。2016年以來,全市法院共有317名未成年人罪犯被判處緩刑及免于刑事處罰,幫助43未成年罪犯重新回到學;蛘业焦ぷ。
堅持依法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婚姻家庭、繼承、撫養、侵權損害賠償等民事案件,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實行未成年人適當照顧和優先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對涉及未成年人的侵權、傷害案件,適當提高未成年被害人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對撫養費糾紛案件本著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則,盡可能促成調解,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條件。共審結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3673件,涉案金額1.1億元。
在家事審判改革工作中打造“和”文化,創新模式,在家事審判法庭布置上采取“圓桌式”布置,并專門設立親屬席,加大對婚姻家庭案件的預防和化解力度,在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撫養教育權利的同時,盡最大可能減少未成年人因家庭關系發生變化而受到的傷害。全市法院共審結涉及父母離婚及其他原因引發的未成年人撫養案件8347件,調解結案率為47%,共發出針對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2份,增強了基層組織協同法院反家暴工作的意識和當地群眾的維權意識。
加強與婦聯、團委、少工委、關工委、民政局等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聯動;加強與檢察、公安、司法行政機關的聯動;加強與教育局、人社局、學校等部門的聯動。在犯罪預防方面,加強與教育部門溝通,利用寒暑假開學,選派法官為在校學生上好“開學第一堂法治課”,同時與學校建立法治教育常態化機制,選派未成年人保護資深法官和具備心理咨詢師資格的法官擔任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定期不定期宣講法律知識,疏解心理煩惱,幫助未成年學生樹立遠大理想。全市法院共開展法制進校園活動130余場,開展法制講座93場,直接受教育學生達11萬余人次。
同時,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和心理特點,積極落實司法保護“供給側”創新,利用六一、周末、節假日、寒暑假等時間,在不耽誤未成年學生學習的情況下,開展“法院一日”活動,邀請他們到法院參觀學習,模擬法官庭審,從了解法院法官工作、司法制度、司法文化等方面入手,提升未成年人學法用法的意識;利用巡回審判、“開學第一課”等時機,搭建“法官媽媽”平臺,在制度上對幫扶行為進行鼓勵,在時間上進行保障,在資金上提供支持;牽頭開展“城鄉孩子手拉手”和關愛農村“三留守”活動,幫助4000對城鄉家庭互相結對,城鄉孩子通過書信、電話、相互做客、贈送禮物等多種形式建立經常性聯系、一對一溝通;利用六一、春秋開學及其他重要節點,安排法官走向街頭鬧市、廣場社區、學校附近開展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律咨詢,面對面解答在校學生及學生家長提出的各類法律問題和疑惑,及早發現不穩定因素,早排查早化解。
薛紅喜表示,雖然法院在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護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這與未成年人保護的嚴峻形勢和迫切需求還有很大差距,希望大家一道更多地關心未成年人的成長,更多地關注未成年人保護,大家共同努力為祖國的未來播撒更多陽光,讓他們在全社會的共同守護下健康茁壯成長。(杜明 趙暉 白丞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