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干警請來開鎖師傅
執行干警請來開鎖師傅
撬開房門
成功抓獲王某
成功抓獲王某“咚咚咚……”清晨6點10分,執行干警來到王某居住的別墅區,在做好各項預案準備措施后,執行法官和法警帶著執法記錄儀前往被執行人王某躲避的住所敲門,里面沒人應答。執行法官撥通了王某的電話:“老王,我是你執行案件承辦法官,這會在你門口,請開下門。”“你說什么……”毫無防備下接了電話的王某怔住了,然后驚弓之鳥般迅速掛了手機。承辦法官再次撥打,王某的手機已是關機狀態。執行干警繼續敲門,5分鐘、10分鐘過去了,無論怎么敲,王某就是不開門。僵持了半個小時之后,執行法官無奈出示“搜查令”,并叫來開鎖匠,當場強行撬開房門,將收拾好行李、準備再次“失蹤”的被執行人王某“請”到法院。
2007年至2012年,賈某向南陽市防爆廠拉運貨物期間,運費由王某代為領取后再與賈某進行結算,在扣除各項費用后,王某下欠賈某運費175000元,并出具欠條一份,約定2015年12月底還清欠款。約定到期后,王某以各種理由拖欠不還。訴訟中,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王某于2016年9月25日之前償還75000元,下余100000元于2016年12月30日前全部償還。如逾期鞍1分8厘計算利息至款全部付清之日止。但是,王某在第一期、第二期款履行期到期后拒不履行,賈某分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王某既不向法院報告財產,也不履行義務,擺出了老賴的架勢。執行法官經查詢,得知王某有價值200萬左右別墅一套,可該執行案件標的款只有10萬元,執行法官無法查封王某的房產,遂第一時間將王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列入“黑名單”后,王某仍不以為然,東躲西藏,拒不履行。
在 “端午執行風暴”中,法院把王某列為重點拘傳對象,一舉成功抓獲。執行法官告訴王某,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明明在家卻企圖用沉默逃避執行,結果只能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強制開鎖,損了自家鎖,丟人現眼不說,結果還是得履行義務, 甚至還要面臨拒執罪追究,在強大的執行壓力下,王某通知家屬履行了10萬元執行款,該案順利執結。(房松玉 丁清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