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河南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設施保護管理辦法》之水量調度和設施保護篇
2016年9月22日,省政府第10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河南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設施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對我省配套工程的管理職責分工、水量調度、用水管理、工程設施保護、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規范,為我省南水北調工程的安全、高效運行,提供了強大的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
一、頒布《辦法》必要性
南水北調工程是緩解我國北方水資源嚴重短缺局面的重大戰略性基礎設施,中線一期工程全長1432公里,在河南境內長731公里,陶岔渠首多年平均調水量95億立方米。為了加強南水北調工程供用水管理,充分發揮南水北調工程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2014年2月16日,國務院頒布了《南水北調工程供用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南水北調工程水量調度、水質保障、用水管理、工程設施管理和保護等方面的工作進行了規范。
我省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水源地和受水區,多年平均分配水量37.69億立方米,供水配套工程總長1000多公里。2014年12月,我省實現了干線工程和配套工程同步建成通水,截至2016年10月,供水目標涵蓋南陽、鄭州等10個省轄市,全省累計供水20.83億立方米,占中線工程總調水量的37%。
南水北調工程通水以來,工程整體運行平穩,但在配套管道巡線和日常管理中,也陸續發現有在管道上部及保護區域建房、取土、堆土等危及工程運行安全的現象,個別地方在打井、市政工程施工時損壞供水管道。在我省南水北調供用水管理方面,還存在責任不明確、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等問題,需結合配套工程特點和實際情況,對《條例》進行細化出臺相應的《辦法》。
2016年9月22日,省政府第10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辦法》,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6號頒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辦法》關于水量調度、工程設施保護方面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辦法》共六章三十八條,包括總則、水量調度、用水管理、工程設施保護、法律責任、附則等內容,《辦法》的出臺將為我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的安全、高效運行,提供強大的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
(一)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設施保護的管理責任及其分工
我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是中線總干渠分水口門以下,輸送、配置、調度南水北調分配水量的供水工程。上接中線總干渠,下連城市水廠,配套工程的運行管理需要妥善處理好上下游、左右岸、發展與保護等不同方面之間的復雜關系。因此,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設施保護管理涉及多個部門,需要各部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這一工作。
為厘清部門職責,《辦法》第四條至第六條分別明確了水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省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以及配套工程沿線區域、受水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管理單位的職責。
明確規定了省轄市、直管市(縣)等地方政府在配套工程供用水及設施保護管理等方面的職責。規定要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質保障工作進行考核評價。界定了工程管理單位的職責。由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管理單位具體負責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的運行、設施保護以及與中線工程管理單位的對接,并受水行政主管部門委托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二)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的水量調度
水量調度是配套工程供用水的前提和保障,為了保證水量調度的順利有效進行,《辦法》在《條例》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我省南水北調工程水量調度的制度體系。明確了月水量調度方案制度。
《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由配套工程管理單位根據年度水量調度計劃制訂月水量調度方案。明確水費收繳實行兩部制水價。《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了我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供用水水價組成、水費用途。實行供水合同管理制度。
《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供水合同由受水區省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或單位與配套工程管理單位簽訂供水合同,供水合同應當包括年度供水量、供水水質、交水斷面、交水方式、水價、水費繳納主體、時間和方式、違約責任等。規范水量轉讓交易。
《辦法》第十四條明確了水量調度年度內受水區用水需求出現重大變化,需要轉讓年度水量調度計劃分配水量的,實行年度水量轉讓的條件和程序。《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了省和省轄市水量調度應急預案編制實施的責任主體、啟動條件、應急措施。
(三)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的工程設施保護
為了保障配套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確保供水用水的順利進行,《辦法》第四章對在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內相關活動和行為進行了規范。
首先,實行嚴格的工程保護制度。《辦法》第二十四條至二十七條、二十九條規定了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的劃定權限、劃定標準和相關的禁止行為。
其次,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工程管理單位要執行工程設施監測、檢查、巡查和維修養護制度。
第三,實行擬建工程設施建設方案征求意見制度。《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在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建設橋梁、公路等工程設施,在報請審批、核準時,審批、核準單位應當征求南水北調工程管理單位對擬建工程設施建設方案的意見。(來源:南陽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