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2月14日電 民政部、財政部日前下撥中央冬春救災資金57.05億元,用于幫助各地災區統籌解決今冬明春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妥善安排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
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指出,2016-2017年度全國冬春救助要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緊制定完善救助方案,突出“針對性”。在分配冬春救災款物時,省、市兩級要加大對重災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資金支持力度,同時要統籌兼顧冬春期間新災造成的損失情況。
二是及時足額發放救災款物,突出“時效性”。各地民政部門要認真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機制,加快撥付進度,確保中央救災資金在1個月內下撥至縣級,縣級民政部門在接到上級撥款文件后1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三是加強跟蹤督導和監督檢查,突出“規范性”。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開展專項檢查督查。對冬春救助工作中出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一定要及時堅決糾正,嚴肅查處問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