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據河南日報報道,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了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縣、示范園區、示范項目三大評審認定辦法,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政策措施更加規范、完善。
河南省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縣是指通過健全創業服務體系、完善創業政策體系、建立創業保障體系等措施,在推動農民工返鄉創業,創造更多就近就地就業機會,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縣(市、區);示范園區是指公共服務設施配套齊全,能夠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提供生產經營場所和相關服務,帶動當地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為農民工返鄉創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各類特色專業鄉鎮、專業村(組)、專業園區。
示范縣、示范園區、示范項目評審認定堅持自愿申報、專家評審、省級認定、公開透明的原則。按照規劃,“十三五”期間,我省每年要認定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區,給予50萬元獎勵;每年評選一批省級優秀示范項目,分別給予2萬元至15萬元的扶持資金;每年認定一批示范縣,優先給予政策支持,省財政給予適當獎補,以此帶動農民工返鄉創業。
示范縣、示范園區、示范項目實行動態管理,每年進行一次年度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示范資格,不再享受有關優惠政策。(來源:南陽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