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王林園
河南南陽市宛城區近年發揮“律師”的“第三方”作用,探索推行“律師服務團”工作模式,選聘律師充實到組建的13個鄉鎮(街道)“律師服務團”中,向基層開展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并以“第三方”身份介入化解矛盾糾紛,取得良好效果,也帶來一些啟示。
整合律師資源
服務矛盾調解
“宛城區有8個司法所都是‘1人所’,即只有1名司法所所長,群眾有糾紛來找,司法所常常忙不過來,只能移交信訪、綜治等部門。”南陽市宛城區仲景司法所所長趙愛華告訴記者,宛城區司法局組織的“律師服務團”,是對司法調解、人民調解的有益補充。
“律師服務團”由綜治部門牽頭,司法行政部門組織,律師事務所為主體,鄉鎮(街道)全力配合開展工作,形成上下聯動、左右協調的工作模式。南陽市宛城區通過篩選、考核選定39名律師進入“律師服務團”,以“第三方”身份介入化解矛盾糾紛。全區設立13個“律師服務團”,分別充實到13個鄉鎮(街道),每個“律師服務團”設團長1名,成員2名,實行團長負責制。
宛城區政法委副書記李松向記者介紹,“律師服務團”律師來自轄區17家律師事務所。過去,這些律師事務所全部集中在中心城區,8個農村鄉鎮無律師事務所。現在每個律師事務所都參與到“律師服務團”中來,緩解了農村地區法律資源稀缺的問題。
“律師服務團”
成三方共贏平臺
百姓“了難”有了“公正靠山”。2016年11月,南陽市宛城區五里堡街道夏某自建一處房屋,雇員張某施工時從樓上摔下死亡。
隨后,雙方就賠償標準僵持不下。“律師服務團”介入后耐心地給死者家屬講清楚相關法律問題,最終,雙方以26萬元賠償金達成協議。“如果走訴訟程序,我們兩家不知道還要僵持多久。”夏某說,這下我們兩家矛盾糾紛處理得干凈利落。
五里堡街道黨工委書記王明東告訴記者:“像這樣的矛盾糾紛我們街道每年都要發生10多起,化解起來很棘手,稍不注意就可能影響基層穩定,‘律師服務團’來幫助化解,真是幫了我們大忙”。
截至目前,宛城區“律師服務團”已協助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辦理重大事項98件,接受當地群眾法律咨詢13600余人次,調解各類矛盾糾紛803件,協助困難群眾辦理法律援助267件,引導信訪群眾走法律訴訟渠道案件124件,預防“民轉刑”案件78起。
律師姿態轉變,找到發展“新大陸”。“年輕律師對‘律師服務團’熱情更高,他們在化解矛盾糾紛過程中受鍛煉、提升快,在待人接物、處理問題技巧等方面進步很大。”五里堡街道律師服務團團長張曉乾說,年輕律師雖然理論基礎豐厚,但閱歷不足,“律師服務團”模式為他們提供了實踐平臺。
揚長補短
充分調動律師積極性
實踐中“律師服務團”持續發揮作用還需“三駕馬車”支持——制度亟待完善、信息化硬件設施有待提升、黨員作用需進一步發揮。
廣東耀中律師事務所律師余鑫評價河南南陽“律師服務團”模式時說,該模式給了當地老百姓“公正說理”的“靠山”,群眾之間的糾紛如宅基地糾紛、贍養糾紛等,通過律師“中立”調解基本可以解決。如果群眾和政府之間有了糾紛,律師就很難中立,因為“律師服務團”中的律師都是在政法委、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門組織管理中展開工作的。所以,政府部門需要進一步強化制度保障,給予律師更多的“中立感”,也讓群眾更加感受到公平正義。
采訪中,一些政法干部建議,還應更有效發揮律師直接介入重大矛盾并及時為黨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議的職能。
李松告訴記者,當下律師和民眾之間銜接主要靠“聯絡員”(村、街道干部),政法委將充分運用“互聯網+”,借助綜治中心相關信息平臺,在律師介入解決較大“疑難雜癥”時,幫助他們及時了解矛盾癥結。
“同時,我們發現做得好的村和街道,都充分發揮了黨員和相關干部的作用,以后將繼續加強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廣大黨員干部要加大對‘律師服務團’工作的保障和支持力度。”李松說。
(新華社鄭州4月5日電)











